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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氣候變化、推進低碳發展是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作為負責任大國的使命擔當。自中國宣布2030碳達峰、2060碳中和目標后,中國成為全球主要排放國里首個設定碳中和目標期限的發展中國家。
碳中和目標提出后,全國碳交易市場建設快速向前邁進,多項政策陸續出臺,主要政策框架基本定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啟動,首批參加全國碳市場的為2000多家電力企業,覆蓋的碳排放量約為45億噸,全國碳市場規模已超過歐盟,成為全球“覆蓋碳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場。
作為碳市場的風向標,碳交易價格于多個碳市場內波動較大,企業參與碳市場存在較大風險。同時,碳交易價格波動的特征影響著碳市場的供給和需求狀態,對控排企業完成減排目標具有重要影響。
在當前全國碳交易市場的發展現狀下,為有效地監測和防范碳市場風險,降低碳價波動風險對碳市場有序發展造成的負面影響,從而形成對碳市場完善、企業碳減排規劃的重要推力,亟需學者們對碳價波動和碳市場風險進行深入研究,通過價格預判和風險分析,幫助碳市場參與者規避潛在損失。
下文將按照如下邏輯展開:第一節是文獻回顧,通過文獻綜述的形式,探究碳價波動的起因和結果。在第二節,通過不同碳市場的對比分析和全國碳市場的時序分析,觀測電力因素在碳價波動過程中的作用。第三節中,將全國碳市場交易價格波動走勢放在盈余和缺口兩類企業面臨的碳市場管理目標的大背景中,在電力因素和碳市場風險間建立聯系,從而發現電力因子影響碳市場風險的路徑。第四節是本文的結論。
01 文獻回顧
碳價波動起因
研究碳市場交易價格具有強波動的重要特征。碳價波動的主要原因在于,碳市場與其他金融市場較為相似,受多種宏觀微觀因素影響較大,因而如同其他金融市場存在價格波動特性。具體來說,不同時間視角下,造成碳市場交易價格波動的驅動因素有所不同。從短期看,碳價由買賣雙方當時的目的、心態、認知所決定,具有很強的不確定性。從中期看,碳價波動受國際公約、政府政策、極端天氣、宏觀經濟、能源價格、金融變量等因素的影響。從長期看,低碳技術創新、能源結構優化、產業結構轉型等結構性改革會系統改變碳市場的基本面特征,通過降低減排成本影響碳價。
碳價波動的根本原因在于碳市場中供需平衡關系的變化。其中,供給側由政策規定的配額分配量決定,相對固定;需求側的碳排放水平則取決于經濟、能源、環境等多個外部因素,具有較大不確定性。供給與需求的矛盾是當前碳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的主要誘因,阻礙了穩定的、市場驅動的價格信號。
對于全國碳交易市場來說,由于起步較晚,政策、制度較不完善,加劇了全國碳價波動風險的形成。具體來說,表現在如下三個方面:第一,我國碳市場制度建設不完善,交易、監管、激勵等方面的制度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第二,碳金融體系的發展較為落后,碳金融產品的多樣性不足,碳市場的活躍度有待提升;第三,企業對于碳市場和碳交易的認識程度不高,碳市場的參與度不高。
碳價波動風險研究
碳價波動既為企業帶來了盈利機會,也帶來了風險沖擊,同時還將機會和風險影響到能源、金融等其他市場,為企業參與和投資碳市場帶來了機遇和挑戰。就風險而言,碳價波動風險主要包括碳交易風險、碳金融風險和碳市場風險。
碳交易風險指貫穿于碳交易過程中的風險,分為政治風險、法律風險、操作風險等。政治風險是指受國際政治影響的碳排放權供需發生不確定性變化而導致的風險;法律風險是由不明確的法律框架或政策導致碳資產權屬、交易程序、行為合法性等出現空白地帶的風險;操作風險是碳交易從業人員由于對交易規則不明晰、不符合執業要求、違背道德等而導致的風險。
碳金融風險是指參與碳市場投資的風險,如碳市場政策的不確定性、預測碳價和抵御風險的成本與預期的差距。碳金融風險包括經濟風險、聲譽風險、信用風險等。其中,經濟風險指經濟環境變化影響碳金融投資供需方面的不利結果;聲譽風險指金融機構在市場結構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健全、交易機制不確定、風險評估體系不明確的情況下出現的碳金融項目違約或失敗,從而威脅到金融機構信譽和穩健經營;信用風險指碳市場交易雙方中一方未能履行交易約定而造成的風險。
碳市場風險指碳市場存在的大概率市場風險,分為分配市場風險、現貨市場風險,以及衍生品市場風險。分配市場風險包括碳配額總量設定和初始分配的不合理、配額核定方法缺陷、企業碳排放監測、報告、核查中的違規風險,以及碳泄漏風險等。現貨市場風險包括履約風險、配額被盜風險、增值稅泄漏風險和碳排放權重復計算風險等。衍生品市場風險包括市場流動性風險、資金流動風險、違約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和投資者風險。
02 用電量影響碳價波動的路徑分析
碳市場交易價格波動特征
分區域看不同碳市場價格波動的特征
本節通過觀察和對比三個重要的國際碳市場(即歐盟碳市場、北美RGGI碳市場,和韓國碳市場)的碳價波動的驅動特征、投資收益情況以及碳價波動區間等特征,歸納碳市場價格波動的一般特性,以及國際碳市場和國內碳市場的異同。
從碳價波動的驅動特征來看,歐盟碳市場作為自上而下進行配額分配的碳市場,碳市場價格受到宏觀配額盈缺面的影響較大,其碳價與其配額市場流通總量在各發展階段內部呈現負相關。由于歐盟碳市場在不同階段的碳配額拍賣分配占比均有所不同,因此各階段市場流通總量與碳價的線性相關存在本質不同。
其中,負相關關系在歐盟碳市場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尤為突出,主要體現在第二階段隨著配額盈余逐年上漲導致碳價逐年下跌,第三階段由于市場流通總量逐漸得到控制而導致的碳價上漲。而采取自下而上的RGGI和韓國碳市場,碳價波動受到當年(期)配額供需平衡的影響,RGGI碳價與其配額供需平衡呈現出反比例非線性關系,即供不應求,碳價上升。
此外,韓國碳價與其配額供需平衡呈現出反比例線性關系,碳市場價格大致隨著上一年的碳市場供需平衡呈現出規律性的上下波動。該差異與RGGI與韓國碳市場采取的分別是有償分配與免費分配的方式有關,由于RGGI碳市場全部采用有償分配,供需在偏離平衡狀態時額外受到拍賣機制的價格支撐,因此擬合更加接近反比例相關;而韓國碳市場免費分配比例接近100%,企業配額的獲取成本為零,這一點與傳統大宗商品市場不同,因此當配額分配偏離供需平衡時,碳價將不會受到其原有成本因素的影響。
橫向對比三個國際典型碳市場,年度碳價的波動均受到市場盈余量或供需平衡的影響,根據不同碳市場配額分配方法體現出不同的擬合特征。
從投資收益情況來看,歐盟碳市場、RGGI碳市場與韓國碳市場投資收益均趨于正向,并且盈利概率隨著持有周期逐年上漲。RGGI碳市場與韓國碳市場5年以上的投資全部呈現為盈利狀態,投資回報率也隨著投資時間跨度大幅增加。歐盟碳市場投資盈利概率雖不如RGGI碳市場和韓國碳市場,短期盈虧概率對等,長期盈利概率稍大于虧損概率,但其投資回報遠高于RGGI碳市場與韓國碳市場。
從碳價波動區間來看,歐盟碳市場、RGGI碳市場與韓國碳市場至少半數年份呈現出正向波動,且波動區間集中在0-50%區間內,平均收益率在10-20%之間,相比歐盟碳市場,RGGI碳市場與韓國碳市場價格波動表現得更為穩定。
我國八個試點碳市場方面,廣東和湖北碳市場交易量規模較大且市場機制成熟,其碳價波動呈現出一定的特征規律,因此重點圍繞廣東和湖北碳市場波動特征進行分析。
廣東試點碳市場呈現出與韓國碳市場較為相似的特征,同樣為自下而上的以免費分配為主的碳市場。廣東試點碳市場早期來看分配配額趨向寬松,碳市場整體處于供大于求的狀態。自2017年起,配額分配逐漸收緊,市場盈余量被逐漸消耗,碳價在2018年開始呈現出明顯增長。湖北碳市場配額分配與廣東碳市場類似,均為以免費分配為主的碳市場,同時通過歷史排放法、歷史強度法和標桿法相結合的分配方法進行配額分配。
同韓國碳市場類似,廣東、湖北試點碳市場交易存在相對較強的“潮汐效應”,即交易普遍發生在次年履約期截止前的一段時間,因此次年碳價往往能夠反映出當年基本面水平。此外,湖北碳市場規定盈余配額需要進行至少一次交易,否則將被收回,因此湖北碳市場碳價與市場配額盈余量存在一定的相關性。綜上所述,廣東、湖北試點碳市場碳價大致隨著上一年的碳市場配額盈余量呈現出規律性的上下波動。
如圖1所示,自全國碳市場于2021年7月16日啟動以來,縱觀一年內的全國碳市場交易情況,具有三個典型特征:
第一,市場觀望情緒重,換手率低。在碳市場啟動的一年里全國碳市場配額累計交易量1.94億噸,相較全國碳市場兩個年度的配額總量約90億噸,換手率(即總交易量/配額總量)約為2%,低于試點碳市場的平均換手率5%,遠低于歐盟碳市場的超過20%的現貨換手率和超過400%的期貨換手率。
第二,交易出現明顯的“潮汐現象”,交易量集中在履約期,說明企業僅僅把碳市場當作一種需要履約的強制性約束政策,尚未把碳配額當作一種生產要素納入日常生產運營考慮,很少有以實現碳資產保值增值為目的的交易。
第三,交易以大宗交易為主。碳市場啟動的一年內,所有交易中,大宗交易占比83%。所有交易日中,大宗交易價格比掛牌交易平均低約10%。由于大宗交易的交易過程不夠透明,成交價格并不能完全體現配額的價值。
用電量與全國碳市場交易價格的關聯關系
根據2.1所觀測到的碳市場交易特征,如果從全國碳市場交易量和交易價格的走勢劃分碳市場發展階段,可分為兩個典型的時間段。其中,全國碳價在2021年7-10月和2022年1月-6月為非臨近履約截止日時期。在該時期,碳交易較為清淡,呈現周期性特點,交易量少,且價格波動不頻繁。2021年11-12月為臨近履約截止日時期。在此時期,交易的市場化屬性更為凸顯,不僅全年主要交易量集中在這一時期,且碳價在這一時期也有了較大水平的提高。
鑒于此,可以根據碳市場兩個時期的不同運行規律,將每個履約期劃分為兩個階段,其中,履約年份的最后兩個月為臨近履約日時期,每兩年中的其他月份作為非臨近履約日時期。
臨近履約日用電量和碳價的關聯關系
首先,通過德爾菲法對電力系統作用于全國碳市場的原理和機制進行深入調研,問卷提取出影響碳價的主要電力因素,分別為電力消費量、電力供應量和電力供應量,作為專家打分的指標基礎。經德爾菲法確定的關鍵電力影響因素為電力消費量。
針對電力數據對碳價影響因子的篩選主要通過關聯分析的方法進行,關聯分析分為兩個步驟:一是進行相關性分析;二是進行因果性檢驗。
通過輸入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的各電力消費量日度數據至正態分布K-S檢驗模型中,雖然各電力變量基本符合正態分布,全國碳價和全國碳價變化率作為因變量p值均小于0.05,不符合正態分布的規律,意味著數據特征不適用于皮爾遜相關分析,研究將以斯皮爾曼相關作為相關性驗證的主要手段。
運用斯皮爾曼相關性分析和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通過輸入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的各電力變量日度數據至關聯關系分析模型中,得到如下驗證結果:
數據顯示,臨近履約截止日,在所有電力數據綜合來看,全社會用電量與線上均價變化率的關聯關系最為顯著,表現在二者既具有強相關關系,斯皮爾曼相關系數為0.25,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具有顯著性,滯后期為1天。
非臨近履約日用電量和碳價的關聯關系
非臨近履約日的影響因子篩選時間范圍為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5月31日。為探索各宏觀因子對全國碳市場交易價格的影響程度以及電力大數據對全國碳價的影響程度,對全國碳價的關鍵宏觀影響因子進行篩選,最后根據專家多輪打分結果,確定篩選出碳價影響因素。
經德爾菲法確定的影響因素包括:工業采購經理指數、用電量、日均氣溫與人體舒適溫度的溫差、全國碳排放量、動力煤價格、歐盟碳價換算成人民幣后的價格。為增加工業采購經理指數數據獲取的便利度,專家又選取了PMI指數百度搜索指數這一指標。此外,鑒于碳市場參與者的交易心理也與全國碳價息息相關,專家建議,補充碳交易百度搜索指數指標。
測試過程中,算法包括遞歸特征消除(RFE)和梯度提升分類(GBC)兩個算法。測算時,將宏觀數據集中的各變量日度數據和線上均價日度數據分別代入RFE和GBC模型中,根據測算結果,比較并篩選重要的宏觀變量。
通過輸入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5月31日的各宏觀變量日度數據至RFE和GBC模型中,得到如下驗證結果:
數據顯示,RFE和GBC算法均認為全社會用電量、歐盟碳價和碳排放量對全國碳市場線上交易均價具有重要預測價值。此外,RFE方法還認為碳交易百度搜索指數對全國碳市場線上均價具有較強的預測價值。GBC方法認為PMI指數百度搜索指數對線上均價具有較強的預測價值。
本報告選取兩種方法篩選出的重合變量,作為全國碳價預測的影響因素。也就是說,在預測非臨近履約日的全國碳市場線上交易均價時,選取全社會用電量、歐盟碳價和碳排放量作為外生變量。其他變量均舍棄。
試點碳市場中用電量和碳價的關聯關系
與全國碳市場類似,我國試點碳市場呈現出顯著的階段特征,即臨近履約日交易頻繁,非臨近履約日交易清淡。
通過試點用電量和試點碳市場線上均價關聯關系的測試,可以得出試點用電量對于試點碳市場價格的影響。對我國6個碳市場試點(上海、北京、天津、湖北、重慶和福建)的試點用電量和試點碳價的關系進行測試。與全國碳市場測試相似,測試方法包括相關性和因果性的分析,相關性包括斯皮爾曼相關性分析和皮爾遜相關性分析,因果性分析通過格蘭杰因果檢驗。
測試結果顯示,在2019至2021年之間,天津、湖北和福建各有一個履約年用電量和試點碳價有強關聯關系,其他試點和年份均沒有強關聯關系。其中,湖北試點2019年和福建試點2021年臨近履約日的試點用電量和試點碳價出現了顯著的負相關關系,天津試點2021年臨近履約截止日的試點用電量和試點碳價出現了顯著的正相關。
這一結果為佐證全國碳市場中全社會用電量和全國碳價的關聯關系提供了一定信息。天津碳市場的顯著正相關案例表明,在碳市場相對獨立的情況下,如果碳市場配額盈缺在該履約年未發生根本變化,且在履約年臨近履約日前2個月的時間內,碳市場交易相對活躍,全社會用電量會通過碳市場當日的供需情況,影響線上均價水平,一般來說,全社會用電量越大,在碳市場供給基本不變的情況下,對配額的需求增多,供不應求的局面會導致碳價的上漲。
湖北和福建的顯著負相關案例表明,在碳市場相對獨立的情況下,如果碳市場配額盈缺在該履約年發生根本變化,且在臨近履約日前2個月的時間內,市場相對活躍,全社會用電量的增多會改變碳市場參與者對下一履約年度配額盈余的預期和買賣行為,在碳市場參與者預計下一履約年度配額盈余量增多從而拋售現有碳配額的情況下,碳價隨之下跌,因此全社會用電量和碳價呈現出較強的負向關聯關系,此外,納入的終端用能企業比例高或將加劇二者間的負向相關關系。
其他不相關的案例表明,在其他情況下,如碳市場相對獨立,且碳市場配額盈缺在該履約年發生了根本變化,但碳市場交易相對不活躍,那么市場機制在該履約年臨近履約日前2個月的時間內基本不能發揮較大作用,因而全社會用電量和碳價間的關聯關系將不顯著。從現階段看,全國碳市場也應滿足如上規律。
用電量影響碳價波動的路徑分析
全社會用電量是全國碳價的重要影響因子,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用電量在臨近履約截止日顯著影響碳價日度波動。
臨近履約截止日的前2個月,碳市場活躍度提高,交易量頻繁,呈現多重賣出信號,同時碳價整體上移且波動幅度較小。由此觀察全社會用電量與全國日度碳價波動特征可分為三種情況:
一是全社會用電量與全國碳價正相關時,用電量提升預示碳價上漲并釋放出賣出信號,資金流入賣方,碳市場轉為牛市,反之亦然。
二是全社會用電量與全國碳價負相關時,用電量下降預示碳價上漲并釋放出賣出碳資產的信號,資金流向賣方,碳市場也轉為牛市,反之亦然。
三是全社會用電量與全國碳價不相關時,用電量變化釋放的碳市場信號不明確。
用電量在履約拐點時期顯著影響碳價月度波動。
通過對拐點進行分析,首個波動拐點出現在2021年12月,表現為最大正向波動,碳價呈現上漲趨勢,市場也出現明顯的潮汐效應,成交量大幅增加。第二個波動拐點在2022年2月,此時未完成的企業已完成補繳,碳價趨于平穩,成交量開始逐漸下降。
通過對2021年7月-2022年10月碳價的回撤率(資產價格從上一個高峰到當前價格的縮減的百分比)進行分析。可以看出2021年9月是最大回撤(歷史上回撤值最大時價格縮減的百分比),回撤率22.09%,回撤率越大說明反彈的機會越大,同時風險也比較大,對于比較激進的投資者來說,此時可以考慮購買。2022年2月履約結束,此時回撤率降低至5.9%,此后持續維持在10%以下的低回撤率,其波動性較小,比較穩定,對于穩健型的投資者來說,可以適量的買入一些。
鑒于此,以上月度分析表明,臨近履約截止日的2個月為全國碳市場交易價格發生拐點的重要時期,屆時,全國碳價正向波動幅度遠超其他月份,成交量大幅增加,碳價呈現顯著的上漲趨勢,回撤率較低,碳市場風險較小。
與全國碳價月度波動類似的是,在臨近碳市場履約截止日的2個月正值全社會用電量發生拐點的重要時期。由于用電量具有典型的季節性特征,隨著冬季的來臨,供暖需求增加,全社會用電量從10月底和11月初將大幅增加用電水平,用電量的正向波動幅度也將超過其他月份。
此外,這一較高水平的用電量將持續至次年的2-3月份,因此回撤率較低,這一較低水平的回撤率變化趨勢與碳價波動回撤率的變化基本一致。因此,這一結論再次證實了全國碳價波動具有階段性特征,且基于電力大數據的臨近履約日碳價預測具有較高價值。
用電量波動趨勢與碳價波動趨勢呈現較強的年度協同發展特征。
從全社會用電量年度特征看,隨著年份的增加與經濟水平的提升,全社會用電量總體成上漲趨勢。從全社會用電量月度特征看,用電量又呈現出一定季節特征,即在一年中會形成兩個波峰,分別在7-8月的夏季和12-2月的冬季,在這期間,用電量從低谷反彈,升至此階段的最高水平。
鑒于此,全社會用電量釋放出的全國碳價年度信號包括兩個部分:一是伴隨著碳市場的繁榮和減排力度的加大,用電量的不斷提高預示著全國碳價的總體趨勢是穩步提高。但與此同時,全國碳價又呈現出顯著的階段性特點,即在臨近履約截止日,在碳市場配額盈虧的總體變化基礎上,隨著用電量的變化,碳價會呈現出正向和負向的變化。
03 用電量影響碳市場風險的路徑分析
企業碳資產管理目標
企業碳資產管理是指企業系統性地圍繞碳資產的開發、規劃、控制、交易和創新的一系列管理行為,依托碳資產增加企業價值,它包括了對碳排放權的日常管理和交易管理,以及一系列圍繞碳資產展開的戰略性管理過程。
履行碳市場履約責任
履行履約責任體現在經濟層面的履約和環境方面的貢獻兩個部分。在經濟層面,通過碳資產管理機制,企業可以提高碳資產的使用效率,促進企業技術
升級和綠色轉型,從而提高企業生產率。碳資產管理不但有利于企業微觀層面的價值實現和創造,還有利于宏觀層面的碳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在環境層面,碳資產管理有利于減少企業對環境的破壞和資源的過度利用,從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并促進環境內資源的有效流動和良性循環。
碳資產保值增值
企業對于碳資產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實現碳資產的保值增值。
有效的碳資產管理包括以下兩個層次:
一是對碳排放成本的控制,主要是碳排放超過預期價格成本的分析和對策、運用調節機制或金融手段,確保碳排放成本不對企業造成額外壓力。
二是對碳資產的靈活運用,碳市場發展的現階段,控排企業可以利用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碳基金、碳托管等碳金融創新模式。此外,控排企業還可以通過自愿減排項目的形式來開發碳資產,獲取額外收益。
應用碳金融工具
融資碳金融工具是企業碳資產管理的第三個重要目標。根據證監會發布的標準,碳金融產品可分為碳市場交易工具、碳市場融資工具、碳市場支持工具三大類。其中,碳市場融資工具包括又可細分為碳債券、碳資產抵質押融資、碳資產回購、碳資產托管等小類。鑒于此,合理運用碳金融工具融資,有助于企業提高融資效率,緩解資金周轉的壓力。
用電量釋放出的碳市場風險信號
鑒于用電量是碳價波動的重要影響因子之一,基于企業碳管理目標,結合碳市場波動特征,用電量同樣釋放出顯著的風險信號,體現在如下三個方面:
從日度看,用電量釋放出碳市場履約風險。
對于具有碳市場履約任務的企業來說,應重點關注用電量在臨近履約截止日,通過碳市場釋放出的日度風險信號。具體來說,用電量在不同情景下,釋放出不同的風險信號:
一是在全社會用電量與全國碳價正相關的情況下,用電量的提升預示著碳價上漲,資金從買方流入賣方,碳市場由熊市轉為牛市。對于缺口企業來說,買入碳配額的價格急速提升,企業履約成本增大,因此這種情景這類企業來說是一種較大的履約風險。
二是在全社會用電量與全國碳價負相關的情況下,用電量的下降預示著碳價重心上移,市場活躍度增強,碳市場釋放出賣出碳資產的信號,碳市場轉向牛市。在這種情景下,對于缺口企業來說,同樣面臨著企業履約成本的增加。
三是全社會用電量與全國碳價不相關的情況下,用電量的升降與碳價的漲跌不具有顯著的相關性,企業暫不能根據用電量的變化,準確判斷碳市場價格走勢。在這種情景下,由于缺少理想的觀測指標,控排企業面臨較大的市場不確定性,存在高買低賣的可能。對于資金存在一定困難的控排企業,或具有不能順利完成履約任務的風險。
從月度看,用電量釋放出碳資產保值增值的風險。
對于通過碳資產保值增值手段從而為企業獲利的企業來說,應重點關注用電量通過碳市場釋放出的月度風險信號。具體來說,用電量通過碳市場釋放出兩個主要風險信號:
買賣信號。鑒于全社會用電量與全國碳價在臨近履約截止日前2個月的強相關關系,碳配額買賣方應充分借鑒電力市場的變動信號,從而做出更科學的市場買賣策略。在用電量與碳價呈現正相關關系的情景下,可在用電量上升的情況下賣出配額獲利,在用電量下降的情況下買入配額降低成本。而在用電量與碳價呈現負相關關系的情景下,需采取相反的策略。
拐點信號。碳市場履約截止日結束后的2個月正值用電量由每年的第二個波峰開始下滑,這意味著碳市場交易價格即將出現較大拐點,碳價將顯著下降,碳市場將恢復至往日的不活躍狀態,回撤率較高,碳市場交易風險增大。對于盈余企業,要實現碳資產保值增值的目標需要謹慎賣出碳資產,更好的策略是適當持有,直至碳價下一個波峰期。
從年度看,用電量釋放出碳金融融資的風險。
鑒于用電量在未來的爬升趨勢較為顯著,碳市場交易價格穩步上漲的態勢較為明確,企業通過碳金融工具進行融資具有一定收益性。但對于采用碳金融手段融資的企業來說,面臨的最大風險應為政策風險。例如,如果碳市場主管部門公布的配額分配方案打破市場的供需平衡而造成盈余企業拋售碳配額的情況,那么盡管用電量將隨著經濟的增長保持平穩增長態勢,碳價也會隨之下跌。鑒于此,企業應密切關注配額分配政策,尤其重視基準線和配額有效期兩個要點的變化,從而為企業碳金融管理做出科學決策。
04 總結
本文運用國家電網電力數據,通過相關性和因果性分析測試全社會用電量與全國碳價的關聯性。研究結果顯示,臨近履約截止日,全社會用電量與全國碳市場碳價具有強關聯關系,全社會用電量是全國碳價波動的重要影響因子;而在非臨近履約截止日時,全社會用電量、歐盟碳價和碳排放量綜合影響著全國碳價波動。在部分試點碳市場的部分履約期內,試點用電量與試點碳碳價同樣具有一定的關聯關系。
此外,本文還通過企業調研對企業碳資產管理目標進行分析,并結合文獻總結歸納出碳市場風險類型,進而得出了用電量釋放出的碳市場風險信號,幫助碳市場參與者借助用電量更好地應對碳價波動和碳市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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